會計審計服務
服務內容
本所擁有訓練有素之專業審計人員,嫻熟最新之查核知識及技能。除對客戶財務報表及所得稅結算申報等提出專業查核意見簽發報告書外,並針對客戶財務、稅務及管理經營等各方面,透過查核結果,將有關之建設性意見撰擬書面建議函,以協助客戶強化營運績效。
另由專精之會計人員以有效之電腦網路系統,配合客戶行業特性,提供帳務處理服務,定期提供財務報表以供經營者作進一步決策分析參考。除此之外,並可配合提供其他形式之專業服務,以提高服務之附加價值。
服務範圍
會計帳務
會計帳務之處理
代購統一發票,並送至各公司營業處所
整理會計憑證
編製每月財務報表
編製銀行調節表
提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及複核服務
所得稅預估暫繳申報
各類所得扣(免)繳申報及開立扣繳憑單
審計服務
財務報表查核簽證與核閱稅務簽證
資本簽證
專案及特殊目的之查核簽證
未分配盈餘申報查核簽證
訴訟案件相關資訊之查核
代行內部稽核
決算書表簽證
稅務服務
營利事業所得稅代辦結算申報
綜合所得稅代辦結算申報
一般稅務及管理諮詢
本國人及外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免稅及低稅率地區公司之註冊與諮詢
期中歇業、解散、清算之查核簽證申報及代辦申報
月份 | 營業稅代理申報 | 營利事業(含兩稅合一)代理申報 | 上月扣繳稅款代理繳納 | 上年度資料暨免扣繳代理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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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1/1~1/15申報11.12月 | 每月10號前至公庫繳納上月扣繳 | ||
2月 | 同上 | |||
3月 | 3/1~3/15申報1.2月 | 同上 | ||
4月 | 同上 | |||
5月 | 5/1~5/15申報3.4月 | 5/1~5/31申報上年度 | 同上 | |
6月 | 同上 | |||
7月 | 7/1~7/15申報5.6月 | 同上 | ||
8月 | 同上 | |||
9月 | 9/1~9/15申報7.8月 |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依上年度應納稅額1/2繳納) | 同上 | |
10月 | 同上 | |||
11月 | 11/1~11/15申報9.10月 | 同上 | ||
12月 | 同上 |
營業稅:於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於中華民國境外進口貨物之行為課稅。目前主要稅率為5%。
營利事業所得稅:每年於5/1~5/31結算上年度損益,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法應繳納所得稅。現行為17%。
所得稅暫繳:主要為健全政府收支預算之平衡。 (依上年度營所稅繳納稅款半數收取)
兩稅合一:營利事業階段已繳納之營所稅,可用以扣抵股東應納之綜合所得稅。 董監事酬勞、員工紅利之扣繳憑單申報與計算 未分配盈餘是否加徵10%之計算與申報
個人綜合所得稅扣繳及申報:公司於給付納稅義務人所得時,依法應扣取個人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每年於5/1~5/31結算上年度損益,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法應繳納所得稅。現行為17%。
所得稅暫繳:主要為健全政府收支預算之平衡。 (依上年度營所稅繳納稅款半數收取)
兩稅合一:營利事業階段已繳納之營所稅,可用以扣抵股東應納之綜合所得稅。 董監事酬勞、員工紅利之扣繳憑單申報與計算 未分配盈餘是否加徵10%之計算與申報
個人綜合所得稅扣繳及申報:公司於給付納稅義務人所得時,依法應扣取個人綜合所得稅。
擴大書審申報制度 又被稱為包稅制。簡單來說,選擇採用擴大書審報稅的企業,按照財政部訂定的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算營利所得繳納所得稅後,通常即可免除被查帳的困擾。擴大書審免查帳的好處,雖然吸引不少企業採用,但也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可以使用擴大書審方式報稅。
根據財政部的規定,適用擴大書審企業有幾個條件:
根據財政部的規定,適用擴大書審企業有幾個條件:
- 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得依法調整純益率在擴大書審純益率以上,並按時繳稅者。
- 應依規定設置帳簿記載並取得、給與及保存憑證,其帳載結算事項,並自行依法調整,調整後之純益率如高於擴大書審純益率,則應依原本較高之純益率申報繳納稅款,不可調低至擴大書審純益率。也就是說申報的純益率只能由低調高,不能由高調低。符合書審資格的企業,若是獲利比財政部的標準低,只要願意按政府訂定的純益率計算並繳納所得稅,原則上就不再調帳查稅。